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职责>>正文
督查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021-07-23 17:09   审核人:



督查室工作职责

 

督查室是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学校决策部署的落实和学校行政管理水平提高,以及围绕师生利益诉求开展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的部门。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一)督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交办或转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督查学校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三)督查上级和学校党政工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四)督查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其他需要督查的会议议决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查学校主要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督查对象的职责履行情况。

(七)统一管理全校的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统筹做好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八)督查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其他渠道了解到的需要督查的工作事项。

(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张慧岗位职责

1. 负责主持部门全面工作,对部门的各项工作负总责。

2.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 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4. 对本部门年度任务工作完成负直接责任。

5.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正处级实职干部肖兵岗位职责

协助督查室领导抓好各项督查工作。

 

三、正处级干部熊青平岗位职责

完成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

 

 

四、综合管理科科长郝琰岗位职责

 

1. 在督查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督查室全面工作。

2. 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督查工作的督查情况报告。

3. 负责督查工作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

4. 负责准备本部门年度专项考核相关材料,并协助做好学校二级单位年度考评工作。

5. 负责本部门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新闻宣传、日常考勤、办公用品采买等综合协调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阳光服务管理科科长张丽岗位职责

1. 负责对阳光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综合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2. 负责对阳光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和工作纪律。

3. 负责对阳光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二级单位信息员的业务培训。

4. 负责阳光服务中心受理的各类服务事项催办、落实和回访跟踪。

5. 负责服务受理事项的台帐整理,数据统计分析和资料归档工作。

6. 负责二级单位阳光服务工作的考核。

7. 负责阳光服务网络管理,维护。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湖南文理学院督查室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电话:0736-7189003  邮编:415000